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

踏起浪板後,你還能放棄嗎?




關於寫作



對我來說寫作是很苦的事情,就像毒癮一樣,一旦走上就很難回頭。

許多人會說得很好聽,但若要我誠實去說的話,把整個寫作歷程的情緒零零碎碎加總起來,從中得到的快樂真能大於痛苦嗎?
我不覺得。

當然絕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,有些人確實能寫得很快樂,就像史蒂芬金曾經說過,即便是他寫作最痛苦的時期,跟其他時間相比也是很快樂。
但我不是,我只能猜想或許我不是那種幸運的人吧。

可我還是寫,拼命寫,死命寫,要問我為什麼?我也很難回答。
就像過去我曾在墨爾本學習衝浪,整整一個月。說實話我實在太沒天分,若將體會到的痛苦加總起來,大概比得到的愉快還高三倍不止。對我來說,所謂的衝浪,就是花費大把的苦力、時間、外加上滿身的擦傷紅腫,去換得短短一瞬間的愉悅,往往辛苦遊了三十分鐘,換得的只有短短站起來的三十秒。

可我還是樂此不疲,若把各種運動的努力和作為報酬的愉悅列出成表,對我來說絕對很少有比衝浪性價比低的運動。
硬要說為什麼會繼續的話,大概是忘不了吧,第一次在浪板上搖搖晃晃站起來時,戰戰兢兢低頭看著下方波折的粼光,揚起的浪花輕觸著腳跟,身上浴著的海水吹起勁風來有點冷。

說起來真的也沒什麼令人特別感動的地方,但就是忘不了。

寫作也是如此,很苦很苦,苦得想死,但一路走來,總有些讓你忘不了的時候,讓你不由自主地追求著那片海市蜃樓,即便赤裸的腳底已被熱沙徹底灼傷。

經濟學的模型總預設人是理智的,可作家不是。
比起正常人,作家更像是一種不斷追著心中幻影跑的可悲生物。

而寫作,不過是一種漸進式的誤入歧途。

當過了將寫作視為興趣的時期,寫作再也不是宣洩情緒的一種工具,而是一項必須認真看待,必須對讀者(無論多少)負責的責任。
當它成為一項工作、一種責任後,即便是多麼沒有情緒,多麼沒有意願,多麼倦怠,還是得拿起筆,還是得敲起鍵盤。

這種痛苦,源自於開始意識到原來寫作,不再只是寫給自己看之後。

然後你開始會去網路上翻找寫作教學的文章,把市面上能買一二十本寫作教學書全部買回家,開始把喜歡的作者書籍拿來劃線、褻瀆地分析拆解架構,當看到一本好小說時,你不再能放縱情緒焦急地看下去,而是會先將書本蓋起,靜靜閉眼詢問自己為何想看下去?

回頭望去,你會發覺犧牲的金錢與時間,絕不止比預期中超過一點點。

一切的一切,都是因為你希望讀者們能看到你腦海中同樣的風景,為了如此,即便犧牲再多時間,浪費再多精力,甚至痛苦到想拿頭撞牆,你也很難停下來。

沒辦法,誰叫那風景就是這麼美,美到讓人忘也忘不了。

踏起浪板後,你還能放棄嗎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