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

關於志工的一些想法




曾去菲律賓某些偏遠地區當過志工,實際參與過某些作秀的行善後(當然我不敢說這是通例,但這種狀況在各種志工中一定發生不少。),又偶然看到幾篇文章在講當志工的人情味,有了一些想法。


老實說我真正看過他們的處境以後,我覺得說情是一件挺傲慢的事情。
吃都吃不好,穿都穿不暖,誰來跟你談人情。


所謂志工就是去送他們幾個麵包,陪他們玩一下,拍拍照好像自己很有愛心的樣子。

事實上他們不是缺乏“情”呀,他們是缺乏“錢”。

你一副很有感情很包容的樣子對他們一點價值也沒有。
當志工永遠要記得,和樂融融只是一種行銷手段。
若你有錢吃得好穿得好,你會希望有人跑來對你施展愛心,摸摸你的頭施捨你食物,一副自己很溫柔很偉大的樣子嗎?
志工是你給他“情”嗎?錯了,他們要你的“情”幹嘛,情又不能拿來當飯吃?你也不是他們的誰,一個陌生人一副對你很有感情的樣子是要做什麼?
志工是一種交易模式,你給他“錢”,他給你“情”。
你提供他們物資上的支持,他滿足你心靈上覺得自己是善人的需求。
“情”對我們才有意義,對他們一點意義也沒有。
再次強調,和樂融融只是一種行銷手段。
“情”是作為吸引更多“錢”的手段。

我說這麼多,不是要否認志工,這種模式是為了讓更多的人明白他們的處境,有越多人明白,他們才能得到真正越多他們需要的物資需求。
但不是讓人去當好人,拍拍孤兒頭陪他們玩玩,然後覺得自己很有人情很溫柔很善良。


你的“情”並不值得幾個“錢”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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